在面对农村土地征收问题时,我们应当特别关注相关操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以及是否具备充分的法律责任;
同时我们要对补偿款项的具体总额及其各类补偿项目进行详尽了解,包括款项的支付日期与途径,以及补偿对象所获得安置房的规模、地理位置等关键性细节是否明确无误;
此外,我们还需审查合同文本中是否对违反协议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违约责任;
最后,我们必须确认整个执行过程是否遵循了合法的程序,以及合同文本中是否存在任何显失公平的条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