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买二手房屋却未能取得土地使用证所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
首先,该不动产的“物权”并不完备。
在缺乏《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业主并无法享有具有法律意义的“土地使用权”;
其次,如若购置的房产无《国有土地使用证》,便无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因此,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这一部分则不能被认为是具备法律效应的。
《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
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