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离婚之后,如若想要将孩子的抚养权重新收回,需要按照以下详细步骤进行操作:
首要的一步便是,未直接承担孩子抚养责任的那一方家长,应当主动与当前直接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共同商议,即二者通过签署并执行抚养权变更协议的方式来实现对孩子抚养权的重新分配。
倘若经过充分沟通之后,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此时作为当事人的你,便有权就抚养权的变更事宜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只要你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目前直接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存在虐待儿童的恶劣行径,并且这些证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和采纳,那么法院便会依法作出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交还给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