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契约产生的纷争,我们可先由争议双方面对面积极磋商解决方案。
若磋商未果,而又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时,我们可依法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并等待其公正裁判。
然而,若无此类协议或协议已失效,我们仍需尊重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等法律文件。
如有任何一方拒绝履行上述法律文件,另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