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规框架下,城镇户口的子女是具有合法的资格去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农民所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被城镇户籍的子女依法继承和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同时,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房产,也将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
在此过程中,遵循着“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人将同时获得房屋所有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农村宅基地本身是无法被单独继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