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共同所有的二手房产交易过程中,必须要求夫妻双方均亲临现场参与办理。
在夫妻共有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需亲自出席;
如该房产为单方所有,只需产权人本人在场即足以完成交易程序。
对房屋而言,作为重要的不动产之一,物权的变更须经由相关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因此,对于物权人来说,亲自出席并协助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