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合约期满后,贵司未能与员工续约,即视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作为雇主单位,贵司应依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向受雇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将根据员工在贵公司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则需支付相当于该员工一个月工资的金额。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一年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服务年限未满半年的员工,贵司需要支付其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