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并不必然需要对车位进行详细约定。
然而,若当事人特意强调有必要明确约定车位问题时,则需按照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予以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双方在真诚地表达意愿后,通过协商同意了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的条款,便可依据此签订书面协议。
只要所达成的协议内容未违背任何法律规定,那么该协议便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