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出借人有权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在处理此类债务纠纷中,适用的法定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针对有明确约定偿还日期的债务类型,诉讼时效自约定的偿还日期届满之次日起展开算;
若并无事先约定偿还日期或者偿还日期的约定缺乏明确性,则借款人可以随时依据自身意愿向出借方负清偿责任,同时出借人亦有权力随时向借款人要求履行债务,在此过程中需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因此,该类债务纠纷的三年普通诉讼时效自出借人提出权利主张且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如若出借人从未对债权进行过主张,那么诉讼时效将无法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