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请求撤销合同这一事项,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制度,而是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自得知或应当知悉存在可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期限内未能及时行使撤销权的,其所享有的撤销权将自动失效;
而对于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仍未行使撤销权的,则其撤销权也会随之消失;
此外,若出现其他导致撤销权消灭的特殊情形,亦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