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房屋补偿费用:
此部分费用依据被拆毁建筑物每平米单价进行计算得出。
2. 临时周转补偿费用:
这一费用标准主要取决于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条件,并按照被拆迁家庭成员数量,每月予以相应的补贴额度。
3. 奖励性补偿费用:
该笔款项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部分权益,例如,他们可能会选择自愿搬迁至城市边缘区域甚至放弃提出相关的安置住房需求。
4. 最后是基于宅基地区位价值和被拆迁房屋重新建设价格的复合计算方式。
具体公式可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总面积+被拆迁房屋的重建成本。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