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房产共同还贷离婚分配问题时,以下关于房产分割的具体流程和原则可供您参考:
在离婚案件中,若双方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存在争议并且无法达成共识的话,我们建议您将这个问题提交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针对这种情况,人民法院通常会先暂不判决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决定由哪一方当事人继续享有使用权。
当涉及到前述条款所规定的房产,如果双方在取得完全所有权之后仍有争议,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进一步的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