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乃是因提起诉讼,或是当事人一方主张权益或同意执行所引发的法定时限暂时中止的法律现象。
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都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一)权益人主动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自愿答应履行相应义务;
(三)权益人依法发起诉讼程序或提交仲裁申请;
以及(四)其他与发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相同效力的特殊状况。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