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时效期限为明确规定的三年。
然而在法律上若另有特别规定的地方,则需遵循相应规定的时间。
请注意,诉讼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以及义务人存在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倘若自权益遭受侵害的日期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那么就不被人民法院所保护了。
不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当事人的请求符合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仍保留着对其申请进行酌情延长处理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肇事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