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面临房屋被强行拆除的情况时,我们应当立即着手搜集相关证据,并前往行政服务中心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在此过程中,首要任务就是明确该次房屋拆迁行为的法律合法性以及相应的审批手续。
2.假如确认当前强拆行动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负责拆迁事务的有关部门有责任对被拆迁住户进行相应的损失补偿。
3.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违章建筑物的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有权在多次督促之后,若所有者仍拒绝搬离,则有权依法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