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存在欠款且无力偿还时,您可以与债权方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分期支付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债务应当得到及时清偿。
若暂时无法完成还款义务,在经过债权人的理解以及人民法院的公正裁决后,债务人可按照分期方式进行偿还。
而对于那些有能力偿还却故意拖欠不还者,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强制执行。
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承担还款责任这一原则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状况:
第一种是暂时性的无力偿还。
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可以通过分期方式逐步偿还债务。
而第二种则是永久性的无力偿还。
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仅能利用自身现有的个人财产来履行还款义务。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