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明确指出:
行为人以赚取高额利润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后,再将该笔贷款高利率地转借给他人的,若违法所得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若违法所得金额巨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需要承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对于单位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将对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