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核算未实际入住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用,其标准通常依照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在房屋正式交付以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于此,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开始为该房屋提供物业服务,因此业主不得以住宅未入住等理由来拒绝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
对于新房尚未交付而导致业主无法入住的情况,物业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并支付,此时业主无需自行支付物业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