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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公共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公共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5-14 12:30:19 已帮助10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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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公共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缔结公共服务合同之际,须关注以下几点:
确保公共服务合同中的参与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以及明确无误的意思表示;
应充分考虑公共服务合同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如标的物、价款、使用年限、适用领域及相应的约束条件等要素;
同时,还需留意公共服务合同中针对违约行为的具体承担方式及争议解决途径等细节问题;
此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还应当关注并了解其他必要的注意事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跟装修公司签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1、在合同中把装修的包含项目尽量细化,以免工程进行当中追加很多的预算;2、效果图要作为合同附件,方便以后出现偏差时主张权利;3、对施工中出现工程变动的条款也要明确;4、注意装修款的相关约定及拖延工期违约金的条款设定;5、对于质保期,质保押金也应当有合理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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