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事主体所拥有的合法收入可被视为法定遗产。
依照严谨的法律定义,遗产即为自然人离世之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当我们谈到婚姻关系期间,个人收入通常归属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唯有其中属于个体的那部分才能被确认为法定遗产。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便详尽阐述了遗产的含义与范畴,明确指出遗产乃是自然人离世之时所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且依据法律规定或财产本身性质无法继承的遗产,则不能予以继承。
此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也详细列举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
(5)其他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