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方式包括:
互换、租赁、转包、借贷以及转让等多种途径。
即在保持承包合约的前提下,将土地的管理权转让予他人以获取相应的土地佣金。
在此过程中,应依照法律法规签订书面的流转协议,明确规定流转周期内不可改变土地原有的农业用途,且不可超越承包期限的剩余时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