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所售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的因素,导致消费者拒绝接收并使货物被退还给卖方,那么在此情况下的运输费用应由卖方负责支付。
然而,若由于消费者自身的原因而拒绝接收快递包裹,那么该笔运费则应该由买方自行负担。
此外,对于商家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务未能达到指定质量标准的状况,消费者有权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进行退货处理,或者请求商家承担更换、维修等相关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