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主要依据是考虑到子女的年龄和意愿,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会将子女判给女方:
首先,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子女,法律通常偏向于将其判给母亲抚养;
其次,当孩子年满两周时,可以进行双方协商,由女方负责扶养,若未能达成协议则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最后,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并且自愿跟随女方生活时,女方有权优先获得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