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构成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当事人即便未满16岁,只要其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即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其次,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
再者,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特定的对象,那就是商业信誉本身。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该罪行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那便是通过虚假言论来中伤竞争对手的商誉。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