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方关注的临建房在面临拆迁之际,政府将会提供怎样的补偿措施,以下是相关解答:
拆建单位依据相应的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类补偿费用,其中包括:
(1)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用以弥补因拆除被拆迁房屋而导致的所有权人之损失,该项补偿依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米的单价予以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用以补偿由于拆除被拆迁房屋而给住户带来的临时居所不便,具体金额按临时居住环境的优劣划分档次,按照被拆迁房屋内住户人数每个月给予相应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内的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部分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制定。
至于具体的计算方式,可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相结合得出,其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