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有行为者并非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而是在社会大众中散布具有色情性质的书籍、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等;
亦或是其他含有色情内容的物品,且其所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情节严重者,将被依法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等惩罚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向年龄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群体传播含色情内容的物品者,将予以更严厉的惩戒。
此外,对于单位涉及此种犯罪行为的情况,将对该单位施加罚金的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会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