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擅自将质押车上取下属于盗窃罪行。
依据一般法理观点,所谓盗窃便是侵犯他人权利之一的财产权益,尽管涉案物品可能为自身所有物,然而由于其处在他人合法拥有或使用的状态中,便可被视作"他人物品"。
对于已经质押给他人的财物,尽管其所有权仍然归属出质人,但在质押期内,质权人依法享有对该财物的占有使用权,若出质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擅自将质押物取回,则有可能构成盗窃犯罪。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