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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女儿有房子吗

农村拆迁女儿有房子吗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11 14:30:28 已帮助8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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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女儿有房子吗
针对农村房屋拆迁女儿是否有权享有份额的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在父母房产拆迁时,父母仍在人世间,那么拆迁所得的补偿将会全权归属父母所有。
反之,若在父母房产拆迁时,父母已去世,且他们生前曾留下将房屋分配或赠予女儿的遗嘱,此时女儿有权获得一部分补偿;
若是未能留有遗嘱,则建议女儿通过法定继承途径获取补偿。
关于农村房子拆迁补偿的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绝不能低于发布征收决定公告当天被征收房屋所处地段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确认。
若对评估出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存在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评申请。
如对复评结果仍存疑虑,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此外,房屋征收评估方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必须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房子拆迁与户口无关,而是以地上建筑物为基础进行补偿,这与房屋的实际面积密切相关,通常会按照实际面积进行计算。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住房拆迁应给予合理的补偿安置。
在征地过程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的补偿,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多元化的安置方式,妥善解决被拆迁农户的居住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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