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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第二次提取需不需要满一年。我有贷款的。已满2万了

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允许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然而,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严格的限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首先,在职员工及其本人必须按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其次,申请人应当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中,“购买”是指职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的所有权,包括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二手房等多种类型的房屋;
“建造”则是指城镇居民在经过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后进行住房建设;
“翻建”是指将原有住房全部拆除,重新设计并重建新的住房;
而“大修”则是指需要对住房的部分主体构件进行牵动或拆换,但并不需要将整个住房全部拆除;
(2)当职工达到法定离休年龄或者正式退休时;
(3)当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
(4)当职工选择出国定居时;
(5)当职工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时;
(6)当职工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
(7)当职工不幸去世或者被宣布死亡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最新修订: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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