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可针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且0公正的分配。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鼓励夫妻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但协商未果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有责任按照特定标准作出判定与分配。
对于财产的划分方法,一般来说需要遵循平等的原则,然而如果夫妻之间达成了共识,那么他们的分配方案将被优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此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即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有利于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同时,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当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