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五年之后所购得之房屋,如若涉及到离婚事宜,其产权亦可予以分割。
对于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独有经济权益的这一类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将依法不受理分割请求,原有的权属仍将保持不变,归属个人名下所有。
倘若此房屋乃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那么在处理离婚问题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达成协议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并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对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