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已经获得同村集体所签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且经合法程序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承包人将依法拥有对承包地进行使用以及从中获取利益的权利。
在此基础之上,承包人有权自行组织农业生产活动以及处理其产生的农产品。
倘若有第三方试图干预承包人的上述承包经营权益,承包人可选择以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