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的仲裁事宜,满足以下三个必要条件方能进行:
首先,该争议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法定管辖范畴之内;
其次,当事人之间需事先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
最后,纠纷双方中必须有一方通过书面形式主动提出仲裁申请。
同时,申请人在提交正式的仲裁申请书时,需要详细填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以及职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还要载明具体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和相关理由在内的所有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