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房东禁止
转租的情况时,可参照以下方式进行有效应对:
首先应由双方
当事人自主进行协商解决,若通过协商依然无法达成共识的,则不得私自进行转租活动。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出租方在征得
承租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允许其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转租予第三方。
然而,若承租方未获得出租方明确同意而擅自进行转租行为,出租方可依法行使
解除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
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
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