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任何公民均不得擅自行使执法权力,因此,我们应该选择前往具有执法权限的机构进行投诉,例如建筑委员会等相关机构,以便于他们能够依法依规地履行执法职权,拆除违反规定的建筑物;
2、所谓的“违建”本质上即是未经所属管辖部门批准而擅自建造的违章建筑;
3、违章建筑通常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占据安全通道、非法占用耕地资源、对城市公共空间造成不良影响以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等。
此外,许多违章建筑甚至隐藏在合法建筑之中,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