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农民的土地遭受他人侵占,他们有权寻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以及乡(镇)级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处理;
若调解无效,亦可将相关事项提交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设立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倘若各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和解,农民还可以选择向土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是诉诸于人民法院。
对于那些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人,更是要依法追究其应负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