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死刑:
当原判决确认的事实明确无误且适用法律得当,同时量刑也堪称公正合理之际,依照规定应当执行死刑的指令。
发回重审:
倘若发现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那便需撤销原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改判或发回重审:
如果事实本身的认定无误,然而适用法律出现偏差或者量刑失之过轻或过重,那么就需要裁决撤销原判,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予以重新审理,或者上诉至上级法院后直接改判。
《刑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