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所购
商品房并未入住,亦需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若此房产长时间处于空置状态,您可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议价,或者依照本地区已发布的相关政策予以折扣优惠。
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用应自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由业主为代表的
购房者承担,具体的缴费周期则是从购房者实际接
收房屋的次月开始计算。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