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强烈推荐您首先与贵方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构进行详细的咨询和了解。
倘若土地管理部门对您的请求置之不理,您可考虑采取
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宅基地的
确权问题,其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各种利益影响将变得极为直接且显著。
原因在于宅基地经依法确权登记后发放的
不动产权证书,应被视为您在未来享有宅基地各项权益的唯一法律凭据。
若缺乏该等凭证,一旦出现任何争议或矛盾,您将陷入无从
申辩的困境之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