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表明其缺乏犯罪的主观故意,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罪行,自然也无需承受刑事司法审判以及服刑之责。
2、虽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行为人存在明显的明知意向,然而如果有充分的反证材料显示行为人并非明知或者并不知情,那么他/她在法律层面上便不再被视为犯有帮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