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对于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责任并非必然全部归属于男方。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抚养教育孩子本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职责所在。
然而,在离婚案件中,因为抚养权只能由其中一方获得,因此未获抚养权的另一方则需以支付抚养费用的方式来承担其应尽的抚养义务。
这也就意味着,离婚之后并不仅仅是一方负有抚养孩子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