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失信被执行人,您可能无法顺利地乘坐飞机出行。
当前,航空公司与铁道运输企业纷纷利用科技手段,如通过预订机票系统以及严格的身份查验程序等多种途径,有效防止了那些个人欠款逾期且未偿清债务者乘机或搭乘软卧。
据了解,未来的情况可能更为严峻,商务舱和头等舱火车座位也可能纳入禁用范围。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依据中国《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当信用卡持有者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进行透支行为,并且在收到发卡机构的催收通知后仍未还款时,这种行为就被视为“恶意透支”,应依法受到刑事处罚(例如有期徒刑)并缴纳罚款。
特别提醒,如果透支的金额特别巨大(例如高达五十万元以上),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需另缴罚款或没收财产。
长久以来,部分信用卡持有者由于未能按时偿还逾期借款、逃避债务以及避开执行的法定义务,已然成为社会痼疾,而国家最高级别的司法机构——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就针对这一问题,发布了详细严格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此来约束信用卡逾期还款者进入所谓的“失信者黑名单”。
那些被评为“失信者”的人士将会受到哪些行动上的限制呢?具体来说,他们将不能进行特定的高水平消费活动,比如使用飞机、列车软卧等交通工具;
其次,他们将遭受其他形式的严厉信用打击,比如在银行借贷业务中受到限制;
此外,如果失信者是个体经营户,他们将被禁止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职务。《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