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土地属于国家及集体公有财产,因此农村土地的承包人仅享有对所承包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益,而无法拥有所有权。
鉴于此种情况,农村承包人的土地并不等同于个人遗产,故无法通过继承进行转移。
然而,外嫁女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被确认为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从而依法享有对娘家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同时,如果外嫁女与家人共同作为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主体,那么在其父母去世之后,他们所承包的土地仍可以由外嫁女及其其他家庭成员续继承包运营。
但若外嫁女的户籍已经迁出,且她在婚居住地获得了土地份额的分配,或者与父母并非同属一个农村土地承包主体的话,那么在其父母去世之后,该土地便无法流转至她本人名下加以使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