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乃是他人的人格尊严与名誉权,这两者皆属于公民自我形象和社会评价方面的基本人身权利。
然而需要明确,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自然人,对于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实施的侮辱行为,则不能认定为侮辱罪。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使用暴力或其他不当手段,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恶劣者,构成犯罪。
其主要的行为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通过暴力行为侮辱他人;
(2)运用言语进行侮辱,即运用尖酸刻薄、恶毒无情的言辞对受害人进行嘲讽、谩骂;
(3)文字侮辱,即通过绘画、漫画、信函、书籍、期刊或其他公开的文字形式,泄露他人隐私,恶意诋毁他人人格。
3、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自然人主体,则无法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明确意图。《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