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预售房屋
违法所得之判定,具体为指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进行预售
商品房活动所产生的所有收入,经过扣除其开发建设经营成本之后的剩余部分。
针对此类违规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商有可能受到相应的
法律制裁,包括
行政处罚;
若因此给他人带来
经济损失,则必须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而如果
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