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者决定进行投诉时,应该根据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具体性质,选择相应具有处理相关事务权限的行政部门提交诉状。
在投诉过程中,消费者一般需要选择以书面形式呈递。
在消费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起投诉之后,如果能够同运营商家进行有效沟通并达成共识,并形成和解协议的话,则可以撤回投诉申请,同时寻求相关行政部门依据已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形成调解书以见证双方的合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