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雇主,在此向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律法规的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域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审理。
然而,如果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更加适合案件实际情况的话,那么也可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此外,第二十六条还规定了当几个同级人民法院均有权力对某一案件进行管辖时,应由最先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若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将案件移送到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则可遵循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