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商标注册的收费标准设定为每项申请300元(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中限制了数量上限为10种),若服务与商品种类超出此范围则需额外缴纳30元/件的费用。
2.对于受理集体商标以及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相应的收费标准设定为统一为1500元。
3.据规定,所有的商标注册申请均必须向商标局支付相应的注册费用。
申请书中需要附上去款证明文件,任何有关商标的事务如申请注册、办理等也同样须遵守相关费用的缴纳规定。
只有在商标局收到完备且齐全的申请材料及所需费用之后,方能启动正式受理程序。《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第三条
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其他商标业务,涉及下列收费项目的,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具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受理商标注册纸质申请费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