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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未发的能用于施工吗

土地补偿款未发的能用于施工吗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4-28 13:00:05 已帮助10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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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未发的能用于施工吗
您无法直接阻止土地施工建设行为,然而,我们建议您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此事,提出在尚未发放征地补偿款项之前不可进行任何有关施工的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征地补偿款,它是因政府对土地进行征收使用后,对土地所有者以及土地使用者由于对土地的投资和收益所遭受的损失的一种补偿机制。
从本质上来说,这实际上是对土地收益的一种补偿措施。
而所谓的土地收益,则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对土地的占有、经营等方式所获取的经济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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