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判断信用卡债务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法院所主要关注的核心因素便是“此项信用卡消费行为是否主要涉及到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若确实是为了满足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费用,那么我们就应该将其划归为共同债务之列。
其次,关于维持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这一主张的举证责任,也值得我们重视。
在实际操作中,若有权主张者能够提供真实详尽的消费记录、相关证据原件以及明确表明该笔消费资金来自于相应的信用卡等充分且完备的证据材料,那么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都得到了充分的保证,从而可以有力地证明信用卡债务确属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